“最美刘三姐”出卖身体103次,敛财76.6万,被抓大喊:我不服!
更新时间:2025-10-06 00:54 浏览量:2
过去几十年,中国影视行业发展迅猛,很多演员靠一部作品就红遍全国,但有些人成名后就变了味儿。像程春莲这样,本来是靠演刘三姐走红的普通女孩,却一步步走上歪路,最终落得个悲惨下场。
在我们国家,改革开放鼓励大家致富,可前提是守法经营,不能搞那些投机倒把的勾当。
程春莲出生在湖北黄石铁山的一个工人家庭。父亲在当地工厂工作,母亲是市文艺团的成员。那时候,国家有子女接班制度,程春莲长大后可以选择进厂或者搞文艺。她从小受母亲影响,喜欢唱歌跳舞,在戏剧上有点天赋。
初中毕业时,学习成绩一般,没啥上高中的希望,父母商量后让她去市文艺班学习。进了文艺班,她努力练习,毕业后顺利进入黄石市歌舞团。那是国家编制单位,工作稳定,收入够基本生活。
1971年,国家决定翻拍歌舞剧《刘三姐》,全国女演员都想争这个角色。程春莲16岁,报名参加选拔,经过层层淘汰,她脱颖而出,成了刘三姐的扮演者。剧中,她把刘三姐的机智勇敢和善良演得不错,观众认可,电影上映后她一炮走红,被叫作最美刘三姐。接着,她又主演了歌舞剧《马兰花》,表现突出,省歌舞团邀请她加入。可她没去,还辞了市歌舞团的工作。很多人不理解,她当时红得发紫,为什么要走?其实,她觉得文艺工作赚不了大钱。
离开文艺圈后,程春莲先靠关系进了舞厅工作,后来1985年进入美尔雅服饰公司做营销。这份工作接触上层人士,她结识了供销社社长梁书生。此人有石油渠道,能搞到计划外资源。那时,中国石油是计划供应,中央统一分配,但黑市需求大,存在倒卖空间。程春莲利用优势,拉拢梁书生,调到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。从这儿开始,她步入非法道路。
起初,她小打小闹改账目,瞒报库存,把多余石油卖到黑市。后来,生意做大,她拉更多人下水,靠贿赂和不正当关系拿订单。她的野心越来越大,不满足于打工,想自己当老板赚大钱。
程春莲进入石油公司后,很快就上手倒卖生意。方法简单,就是做假账,隐瞒真实库存,然后高价卖给需要的企业。1988年一年,她倒卖了2800多吨汽油和2500吨柴油,获利76.6万元。这笔钱在当时是天文数字,人均收入才一千多块,她一人就顶六百多个家庭一年收入。敛财手段不光是倒卖,还包括贿赂和不正当交易。调查显示,她开房记录达103次,对象多是官员和企业高管,用这种方式换取石油指标和订单。她还组织其他人参与,形成了一个小团队,腐蚀干部,垄断黄石及周边石油市场。
这种行为,直接影响当地经济。黄石石油供应本该充足,可因为她的集团大肆倒卖,企业只能高价从黑市买油,生产成本上升,影响正常运转。居民出行也受阻,油荒引发不满,群众向政府反映。但当地有些领导已被腐蚀,几次行动都没彻底。直到1989年,一封匿名举报信送到检察院,列出她的罪行和黑油库位置。警方突击检查,抓捕程春莲,揭开她的违法事实。除了经济犯罪,她还涉嫌组织卖淫,证据确凿。她的敛财过程,暴露了那个年代投机倒把的乱象。
程春莲被捕后,案件成为湖北省最大经济案,也列入全国六大经济案。社会上展开讨论,有人觉得时代背景特殊,应从轻处理,支持个体发展。其他人认为,她的投机倒把和组织卖淫严重违法,必须严惩,维护法律尊严。争论持续三年,到1992年,政府果断严打投机倒把,处理一批类似案件。程春莲作为典型,被判死刑,4月执行。她临刑前喊不服,认为自己罪不至死,但法律不容挑战。
这个案子,维护了市场秩序,石油供应恢复正常,企业生产顺利。党和政府通过严打,巩固改革开放成果,打击了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的犯罪。